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3月15日开始实施,为切实提升保护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,强化条例修订后行政执法衔接监督指导,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一季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。

对井尔沟管理站、五家村管理站、五道沟管理站进行执法监督检查
3月31日至4月1日,由管理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组,深入呼和浩特分局辖区井尔沟、五家村、五道沟、大青山、万家沟、白石头沟六个管理站进行第一季度执法监督检查。本次检查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:一是2025年度管理站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以及案卷法治一体化平台录入情况;二是自治区林草局委托事项执法文书使用清理情况;三是行政执法规范情况。

对大青山管理站、万家沟管理站、白石头沟管理站进行执法监督检查
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详细了解各管理站行政执法工作情况,针对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发布后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。同时,检查组对自治区林草局委托事项执法文书领用、使用、结余及归档情况进行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。
检查组强调,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,准确掌握法规的变化内容和核心要义,提高对新修订条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,避免违规执法行为发生;要建立健全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,明确执法文书使用、保管、归档等环节的责任流程,做到执法文书使用管理规范,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。

对自治区林草局委托事项执法文书使用清理情况进行检查
通过此次监督检查,有效推动了基层管理站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为提升保护区整体执法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