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采购流程,保障项目质量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我单位就2026年综合业务楼廊道宣传建设项目开展比价采购工作,诚邀符合资格条件、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,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(一)项目名称
2026年管理局综合业务楼廊道宣传建设项目。
(二)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
为进一步丰富管理局综合业务楼办公区域文化内涵,强化职能宣传、思想引导与科普展示作用,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求,充分利用综合业务楼廊道、公共区域等空间资源,打造布局合理、主题鲜明、特色突出的廊道宣传阵地。
本次采购需供应商全权负责项目全流程服务,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实地勘测、整体方案策划、宣传内容视觉版式设计、展板材质选型、样品制作确认、成品批量制作、现场安装调试、清洁收尾、售后维护等工作,所有成果需符合党政机关办公宣传规范、贴合保护区工作属性,确保项目落地效果达标、整体协调统一。
(三)预算控制价
本项目实行一次性全费用固定总价报价,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万元整(¥50000.00)。供应商最终报价包含人工、材料、设计、制作、运输、安装、税费、维护、辅料、售后等所有费用,无任何隐形费用。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,直接判定为无效响应,不予评审。
(四)项目服务工期
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、制作、安装工作并交付验收;售后维护服务周期为1年,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、清洁、微调服务。
(五)响应文件组成
供应商须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响应文件,内容完整、字迹清晰、资料真实有效,具体包含:
1.比价报价函(固定总价,明确含税总价,加盖公章);
2.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、制作、安装、文化阵地建设等相关内容,加盖公章);
3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法定代表人到场仅需提供身份证明,委托代理人到场必须提供全套授权资料)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);
4.详细服务方案(含整体设计思路、主题规划、材质说明、制作工艺、安装流程、工期保障计划、质量管控方案、售后维护方案、安全施工方案);
5.供应商资格承诺函(含无违法违规记录、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、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、履约能力承诺申明材料,格式自拟,加盖公章);
(六)响应文件递交要求、地点
供应商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3份,全部资料统一胶装装订、密封包装,包装袋外标注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全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,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,未按要求密封、装订、标注的视为无效文件。
递交地点: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树贵街6号,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610室。
开启地点: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6楼会议室。
(七)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
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9月4日17时00分,逾期送达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概不受理;响应文件开启时间:2026年9月7日10时00分。
(八)注意事项
1.本次比价仅接受现场递交文件,不接受邮寄、快递、线上传输等任何形式的响应文件,供应商需自行安排人员现场递交。
2.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需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、伪造资料,直接取消参选资格,列入我单位采购黑名单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3.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设备、人员、技术能力,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。
4.响应文件一经递交,不予退还,所有参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二、服务范围及采购方式
(一)服务范围
根据我单位提供的展示内容、工作特色及设计需求,完成本项目现场实地勘测、宣传内容整体视觉设计、展板材质选型、样品确认、成品制作、现场安装调试、现场清洁收尾、质保期维护、年度内容更新等全部配套服务,确保整体宣传阵地美观规范、贴合单位工作属性,顺利通过甲方验收。
(二)采购方式
本次项目采用比价采购方式,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实力自主报价,报价为全费用固定总价,包含所有税费、材料费、人工费、运维费等全部费用。中标后合同价格固定不变,无任何调价条款,超出预算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。
三、成交供应商确定规则
1.我单位成立专项比价评审小组,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、符合性审查,仅通过资格审查、响应文件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,方可进入报价评审环节。
2.在全部合格响应供应商中,以满足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,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。
3.若出现多家合格供应商报价金额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的情况,由评审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,抽签过程全程公开透明。
四、验收标准
项目全部施工完成后,我单位组织现场验收。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要求、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、样品标准为依据,要求布局合理、安装牢固、画面清晰、无破损变形、整体美观统一,完全贴合办公区域环境及单位宣传工作需求,验收合格后方可完成交付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冯世君
联系电话:0471-3395717
六、其他事宜
1.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、保证金等任何费用。
2.供应商参与本次比价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,自愿遵守采购相关规定。
3.我单位有权对项目方案、制作内容进行审核调整,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优化修改,直至验收合格。
4.公告未尽事宜,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。
特此公告
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
2026年8月31日
附件1:报价函
附件2:授权委托书
版权所有: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